近日,有网友在“合肥12345政府直通车”上面投诉融科城二期物业强迫业主买车位;经开区、市税务局回复“并未只售不租,部分车位出租”。
具体内容如下:
网友投诉:融科城二期物业和一家买房的公司狼狈为奸,把车位交给他们卖,却迟迟不愿对外出租,强迫业主买车位,严重违法。此外,一些购买了车位的业主,明明车位12万多元,却只给开了7万的发票,涉嫌逃税避税。
合肥经开区、市水务局回复:您好,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1、 经房地产管理中心了解,小区地库车位根据定比例部分出租,并未只售不租。关于租售问题,开发商已成立租售中心,有部分车位进行短租。2、经市税务局蜀山区局核实,融科城车位销售项目是与“合肥联创智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的项目,车位销售发票由“合肥联创智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具,代理费发票由“合肥百英百利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开具。销售人员销售车位收到款项时先开具收据,收据上注明“凭此收据,换取发票”。在签订合同前,经常出现调换车位和退车位的情况,所以需等签订正式合同后,再换取发票。
不知道该网友对这个回复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