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反映其居住的小区物业强制要求业主购买车位,不购买车位,不让业主车辆进小区。
投诉内容如下:
书记你好,我是淮南市田家庵区翰林锦里上郑广场小区的业主,小区自2017年交房后,该小区物业强制要求业主购买车位,不购买车位,不让业主车辆进小区。
该小区物业当时明确答复,小区车位不租只卖,现在地面公共停车位全部租完,地下车位又开始租售,对于我们前期购买过地下车位的业主十分不公平,关于地下车位只卖不租,本人有物业主任亲口说话录音,而且购买的车位没有任何具有法律效益,只有一张收据而且地下车位,未经过大部分购买车业业主同意,私自将机动车库改为非机动车库,进行混停。
市里也责令物业修改调整,但物业依然我行我素,不做调整,现严重损害我们前期购买车位业主利益,要求物业退还购买车位费用及期间利息,本人使用车位时间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租金,希望有关部门出面处理。
中共淮南市委办公室回复: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车位费问题,淮南市委高度重视,认真予以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据了解,车位所有权属开发建设单位,物业企业负责提供服务。因每个业主需求不同,就退费方案物业部门尚未和所有业主达成一致,目前我们正在协调中。建议业主收集相关证据,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权处理。
(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