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阜阳城管执法局发布了《阜阳市城管执法局执法支队2020年4月行政处罚结果》,其中多家房企因为施工安全措施不到位,被通报处罚,具体如下:
1.黄山市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在阜阳市颍泉区红星路与周棚路交汇口承建荣信绿景公馆(颍阳路安置区)项目期间,存在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且逾期未改正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罚款50000元。
2.阜阳市第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在阜阳市颍泉区颍东路南侧、涡阳路西侧承建平和·江岸府小区项目期间,存在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且逾期未改正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罚款50000元。
3.安徽谊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在阜阳市颍泉区界首路与古泉路交汇口西北侧承建万霖骏都1栋A座商业楼项目期间,存在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且逾期未改正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罚款100000元。
4.阜阳安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24日,在阜阳市颍泉区北京路南侧、老泉河西路东侧承建筑梦广场项目期间,存在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且逾期未改正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罚款50000元。
5.阜阳天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在阜阳市城南新区柳林路北侧、南北河西侧承建天英玺悦府地下室工程期间,施工现场部分基坑边坡未及时进行喷浆支护,存在未严格按照《天英玺悦府地下室基坑支护、降水及土方开挖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阜阳天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罚款20000元,项目负责人罚款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