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6月13日第十五届中国(黄山)宝马摩托车主联谊会一死一伤后,黄山区再出安全事故,2020年6月18日下午4点左右,黄山区太平湖洪田村一年轻小伙子杜某,驾驶自家船只在太平湖捕鱼时,突遇大风,不慎落入水中,于6月19日上午10点左右打捞上来,已无生命体征。逝者家属十分悲痛,逝者年仅26岁,于上个月刚刚结婚,妻子已怀孕,正当要做爸爸的时候,突遇不幸实在是惋惜。
小杜今年26岁,家住太平湖湖畔离湖面较近,以经营垂钓和湖面捕鱼为生,因此小杜经常开船接待钓鱼的客人和下湖捕鱼,谁曾想这次他却再也没有回来!
那么这次安全事故,谁又能来为其承担责任呢?当然作为小杜自己本人安全防范意识不强,也有着自己的责任,但是更多的责任应该是政府管理部门(太平湖风景区管委会),作为管理单位,太平湖管委会于2019年4月1日就颁布了《太平湖休闲垂钓管理办法》,其中就规定了“禁止使用船只入湖垂钓”,今年3月11日,通过了黄山区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下发的《太平湖风景名胜区船舶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了“农用自备船舶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日常生活的非营业性船舶”及“船舶所有人、经营者不得利用船舶从事非法营运、捕捞、电鱼、毒鱼、揽客垂钓等违法活动”,早在2019年1月1日,颁布的《黄山市太平湖风景名胜区条例》中就明确了“单位和个人自用非经营性船舶,应当符合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要求,不得从事旅游、客运、揽客垂钓等经营性活动”。黄山市市长17日到太平湖调研工作时指出“要科学整合优化,坚持以保护为前提,认真落实《黄山市太平湖风景名胜区条例》《关于进一步完善太平湖湖长制的若干意见》,编制好太平湖周边区域的总体保护规划。要依法从严管控,严格项目审批,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倾倒垃圾等破坏水体生态违法行为,加强水域岸线常态化管控,扎实抓好临湖岸线有关项目整改工作,保护好太平湖的良好生态”。
三项规定(条例)自颁布以来,最长的有一年多了,最短了也有三个多月了,都明确了相关的责任主体,作为太平湖管委会有着不可推脱的责任,他们的不作为是导致这件安全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相关规定只颁布不实施、不监督、不管理,政府只做面子工程,在2019年5月份,太平湖南安村也是一位年轻的小伙子,因垂钓不幸落水死亡,历年在太平湖都有这样的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目前太平湖上有多少船只在经营着与自家生产无关的营生?有多少船只在私自揽客游湖、垂钓、捕鱼?有多少船只存在着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