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两个项目工地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阜阳市城管执法局依法对两个机械安装单位进行警告并作出行政处罚。
1.安徽华昂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于今年五月份在阜阳百和家园项目工地进行安装施工升降机,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阜阳城管执法局依法进行处罚,警告并处10000元罚款。
安徽华昂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20在阜阳市颍泉区繁华路东侧、界首路西侧颍泉区百和家园项目施工现场安装的1栋、3栋楼施工升降机,存在安装前未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人员名单,安装时间等材料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擅自安装的违法行为。
2.安徽诚俊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于今年四月份在阜阳市成效高级中学建设项目(二期)施工现场安装施工升降机,存在违法行为,阜阳城管执法局依法进行处罚,警告并处罚款5000元。
安徽诚俊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在阜阳市颍东区众兴路以东、长青路以北阜阳市成效高级中学建设项目(二期)施工现场安装的13号楼东、13号楼西、14号楼、15号楼施工升降机,存在安装前未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人员名单,安装时间等材料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擅自安装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