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投稿,9月6日,新站区银城樾溪台发生维权,上百名业主前往银城售楼部讨要说法。
业主爆料,银城宣传为新站区首个纯洋房社区, 为容积率≤1.5的改善项目,但是楼盘交付后却发现多个问题,如地面开裂、墙面渗水、大白墙、外立面鼓包、楼梯全部不贴瓷砖……
新站区银城樾溪台爆发维权
大白墙、外立面鼓包、地面开裂
有业主表示,他们都是冲着樾溪台宣传的洋房品质来的,当时一直说是新站的标杆项目,而且还是银城在合肥的第一个项目,有一定的期望值,不想现在暴露的问题一大堆。
根据业主反映,该盘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装修合同含糊其辞
2.公共区域装修标准低
3.地面开裂、墙体渗水
有业主反映,房间内有渗水、漏水的情况,阳台、卫生间均出现漏水情况。
此外,还有部分业主反馈房间内地面大规模开裂,少部分长度超过1米的,裂缝宽度达到4mm。
4.入户大厅门槛质量差、造型丑
5.公共区域大白墙
6.外立面鼓包
业主对目前有的几大问题进行了整理,并且与开发商也有过交流和沟通。但是得到的反馈让人寒心。
业主透露,银城经理说公共区域不贴瓷砖是担心瓷砖掉下来砸伤业主,水管不放在管道井放到楼梯间,目前反馈说没法改了就这样,外立面鼓包、地面开裂就搞了水泥浆糊糊,还有很多根本糊都没糊。
合肥6大政策出台
质量减配有望得到整改
动真格!8月14日,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企业市场行为的通知》,出台6条措施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
其中明确提出,样板房应当保留至项目交付后三个月;严禁擅自修改已审查通过的规划方案和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补充协议中明确项目楼栋外墙、门厅、过道、地面车位等公共部位和设施的建筑材质、规格以及交付情况……六条措施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
原文如下:
各县(市)区、开发区相关部门,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企业市场行为,切实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有效化解我市房地产领域涉稳风险隐患,加强矛盾源头预防工作,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商品房规划设计条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进行开发建设;
严禁擅自修改已审查通过的规划方案和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涉及相关许可内容调整的,要依法报送原批准部门审批。
二、完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内容。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补充协议中明确项目楼栋外墙、门厅、过道、地面车位等公共部位和设施的建筑材质、规格以及交付情况,并在销售现场公示小区绿化、景观、道路、休闲娱乐设施等公共部位的建设平面布局图和自建或委托代建供配电设施的信息,以及噪音、垃圾场收集点、临时停车位、采光、通风、楼间距、配电房位置等不利因素。
三、规范商品房销售广告宣传行为。
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严格落实广告审查制度,提高广告审查把关意识,加强商品房广告管理,规范房地产广告发布行为。
房地产开发企业、营销机构、中介机构、广告发布单位及个人不得通过新闻媒体、网站、户外广告牌、楼宇电梯、印刷品、宣传片、展示沙盘等各类广告载体对商品房学区、交通、环境、规划功能和公共设施装饰装修等进行误导宣传,对第三方未经授权私自发布商品房广告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销售现场用于展示的样板房,其内部结构,尺寸大小,装修标准,设施设备等,应当真实准确。全装修商品房样板房中摆放或安装与交付无关的物品和设备的,要在显着位置标注“此非交付内容”,并在合同或补充协议中予以明确。
样板房应当保留至项目交付后三个月。
四、加强商品房建设质量品控管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要认真抓好新建商品房建设工程质量,树立精品意识。
对商品房的设计、建设、材料采购、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要明确质量管理机构和专职人员负责,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监控和施工现场管理。
在商品房即将竣工交付前,开发企业可以通过“工地开放日”等形式,在不影响正常施工和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组织地邀请部分业主代表到项目现场了解工程建设和质量情况,开展交流互动,以利于提前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商品房项目(含全装修项目)建成后,开发企业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和标准,进行分户验收。
分户验收完成后,建设单位及时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公共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工程完成后,开发企业应单独组织专项验收。
五、依约履行商品房合同交付责任。
商品房交付时,必须符合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在商品房交付过程中,开发企业要在交房现场全面公示相关资料和信息,并主动提供商品房的质量保证承诺,明确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
对业主反映的质量等问题,要及时受理,并严格按照商品房质量保证书约定,履行保修义务。
开发项目发生延期交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提前书面告知购房人延期交房的原因、整改措施及交房期限,并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加强房地产信访矛盾化解。
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抽调人员成立售后服务专班,加强与业主的沟通交流,对自查发现和业主反映集中的问题,售后服务专班要迅速制定处置方案,及时整改,限期答复业主。
对发生重大信访事项或群体维权事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落实有效措施,积极配合属地政府和公安、信访等部门做好信息预警、情况报告和矛盾化解等工作。
市公安、自规、建设、市场监管、城管、房产等部门要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形式加强联合监管,对企业和业主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合肥市公安局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合肥市城市管理局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0年8月14日
结语
在合肥,不少楼盘永远不缺买房者。但是再完美的规划、再齐全的配套,终究是要落到房子的质量上的,房子不能住,一切都白搭。没有严格的标准约束,质量无法保证,品质只能是口号。没有相关部门的严格监管,维权还会继续。没有阳光透明的运行机制,信息不对称、欺瞒哄骗,问题总会爆发。
对于购房者而言,在买房过程中,一定要擦亮双眼,不要轻信开发商的广告宣传,学会收集与查证关于所购房屋的信息,多跑多看,亲自核实项目规划信息,尽量与开发商达成书面约定,防止落入买房“陷阱”中。
买房不易,再遇到虚假宣传、质量等问题,还是要合理合法维权。
目前已出台新政,将为合肥营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小编也希望维权事件以后能越来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