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论坛 > 我要曝光
安徽医科大学存在水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使用的环境违法行为被罚款12万元
阅读【6722】
-
发表于 2020-12-25 11:08:35
据小编从信用合肥获悉,2020年11月12日合肥市蜀山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对安徽医科大学进行现场检查:该单位实验教学楼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的自动加药消毒设备电源指示灯未亮加药液位显示管指示液面已到底部内部储药桶已干涸存在水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使用的环境违法行为。有现场检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现场照片、检测报告等为证。
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按照《安徽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我局决定对该单位作出罚款壹拾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