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了9类食品的监督抽检。为保证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知情权,现将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次共抽检9类食品100批次样品,其中:水产制品1批次样品,合格1批次;蛋制品2批次样品,合格2批次;食糖2批次样品,合格2批次;粮食加工品10批次样品,合格10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批次样品,合格2批次;水果制品15批次样品,合格15批次;糖果制品7批次样品,合格7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22批次样品,合格22批次;肉制品39批次样品,合格36批次,不合格3批次(同期抽检的肉制品合格产品信息已先期公示,本期公示的餐饮肉制品食品不合格产品信息因异议等待期等原因延后)。
一、不合格样品信息
1.六安市金安区张龙咸货批发部销售的咸肉,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六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2.邓友云(六安市金安区解放北路西商工业园咸货一条街P3-6铺)生产的、六安市金安区邓福胜咸货批发部销售的咸香肠,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六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3.会明海(六安市金安区东城农贸大市场187号摊位)销售的腌猪耳朵皮,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六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二、核查处置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县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相关县区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风险控制措施,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核查处置并向社会公布处置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