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蚌埠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政处罚决定书(经)城管(规划)罚[2020]118号内容显示,蚌埠瀚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在航华路瀚林银座苑(东区)项目建设门卫室,该工程于2015年9月开工,2020年10月完工,工程造价200357.58元。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 的规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四条、《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 第五十四条 和《蚌埠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第一类城乡规划类 第1条 第1款 第(1)项之规定,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限十五日内改正并处罚款壹万零壹拾柒元捌角捌分(10017.8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