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合肥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留言投诉,合肥滨湖东方汇欺诈消费者,对此,包河区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予以回应。
信件内容:我是合肥市滨湖区东方汇商铺的业主,这个商铺起初在售卖时,以售后返租的违规政策吸引客户,但是通过新成立个运营公司,使开发商与运营公司不是一家公司来避免处罚;并且在运营合同中写2021年1月15号前开始打给业主运营租金,问租金情况,一直推脱,并且一直没有给准确日期。但是现在已经到规定打款日期,开发商以及运营公司电话全都不接,我们商铺业主根本找不到联系人,运营公司及开发商不按合同履行义务,但是我们办理的贷款每月还要偿还,望领导重视.
回复内容:经烟墩街道核实,东方汇项目开发方为安徽德恒投资有限公司,安徽德恒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合肥中盈智合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东方汇广场1区2区商业综合体项目的整体招商运营,合肥中盈智合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与商业购房业主在购房时签订了《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受购房业主委托,商业全部由该公司负责招商、运营。根据业主与合肥中盈智合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所签的《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约定,要按季度支付购房款的11%的给付租金,第一笔支付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前,目前您未收到该笔费用,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另,针对您提及的联系不上开发商和运营公司的情况,您可直接到东方汇招商中心咨询,有开发商工作人员在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