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水污染是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去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指出,部分自然保护区和工业园区也存在突出环境问题。我省各地高度重视、立行立改,以环境质量改善,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连日来,就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件,各地立行立改,加大整治力度,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生态环境问题。
有群众反映,合肥莲花路与珠江路交叉口附近一处厂房从事混凝土破碎,扬尘污染严重。经查,该企业未办理环保手续,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属于典型的关闭取缔类“散乱污”企业。相关部门已责令该企业3天内拆除生产设备,10天内完成物料清理,以彻底解决污染问题。
针对转办件反映的“怀远县荆山镇塑料颗粒厂问题”,怀远县相关部门立即进行现场核查,对该无名加工作坊未经审批擅自建设生产线等问题迅速进行整治,现已完成塑料颗粒生产线、产品、原料的清理工作。
就群众反映的“望江县养殖大棚污染问题”,望江县相关部门迅速核查,向存在问题的相关单位和养殖户下达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立即清理外排污水,并根据实际规模完善环评手续。该县举一反三,迅速部署全县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工作,结合畜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推进整改,消除环境影响。
全面整治开发区环境污染,我省提出加大企业污染综合整治力度、强化开发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创新开发区污染防治管理机制三大方面措施。实行分类整治,对违法排污的企业,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立即停产治理,治理后仍不能达标的予以取缔。
开发区环境污染整治效果纳入全省开发区综合考核评价体系。省直相关部门将加强督查调度,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对整治工作不到位的,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完成,推动开发区绿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