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企业居民在住房及城建领域办事更方便,全省将积极推进水、气纳入不动产联动过户;推动电子证照和印章在执法检查、市场监管等场景应用;开发一批“掌上办”、“智慧办”、“就近办”、“互动办”等精品事项。近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2021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下发,今年全面对标学习沪苏浙,提升改善营商环境,助力“六稳”“六保”政策落实。
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
根据安排,全省今年将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改革优化资质审批方式,对省级核准的勘察、设计、工程造价咨询等企业资质推行告知承诺制;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核准”事项,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对下放审批层级至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事项,同步调整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做好下放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试点,编制相关企业资质审批事项清单,开发完善资质申报系统。建立健全企业业绩信息等级确认、技术人员入库等工作制度,规范行为。做好“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批后监管,组织开展委托下放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回头看”抽查。
拓展网上办事广度和深度
今年,将推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全省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 “应上尽上,在线网办”。 原则上除法律法规有规定和确有到现场办理的特殊要求外,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个人事项要全部实现全程网办,行政许可类事项90%以上实现全程网办。
推进住建系统政务服务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的推广应用,扩大电子证照制证种类和电子印章备案数量,加快存量纸质证照电子化,细化电子证照和印章在政务服务、执法检查、市场监管等环节业务应用场景。
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各行业实际,针对企业和群众高频需求,打造一批具有行业特点“掌上办”、“自助办”、“智慧办”、“就近办”、“套餐办”、“委托办”和“互动办”等精品事项,推进更多事项在多渠道提供服务,让企业居民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
积极推进水、气纳入不动产联动过户
在社会关注较高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上,进一步精简整合涉及的行政许可、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等事项。结合实际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对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加强全过程审批行为和时间管理,规范预先审查、施工图审查等环节,防止体外循环,净化市场环境。
面对企业和居民需求,优化水气等公用事业服务,积极推进水、气纳入不动产联动过户。建立健全对标一流、等高对接长三角机制和全省统一的用水用气指标提升工作推进机制,持续提升“获得用水用气”改革成效和便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