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决定书公示,安徽喜喜悦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使用过期食品。
安徽喜喜悦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5日从南京罗氏干调品经营部处购进“丹霞云顶“牌顶好芝麻风味调味酱1件,单价78元/件,16瓶/件;2020年6月10日购进“百年”牌鲜辣酱3件,单价72元/件, 24瓶/件,合计货值294元。至案发时止,该酒店仍在使用剩余的“丹霞云顶“牌顶好芝麻风味调味酱1瓶,生产日期为2019年07月19日,保质期为18个月;使用剩余的“百年”牌鲜辣酱1瓶,生产日期2020年5月25日,保质期为12个月。上述二种预包装食品均已使用,均已超过保质期限。
合肥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1.没收剩余过期的 “丹霞云顶”牌顶好芝麻风味调味酱,数量为1瓶,净含量为405克、“百年” 牌鲜辣酱,数量为1瓶,净含量为268克;2.罚款人民币20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