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司法局公开招聘
司法行政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2021年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明光市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行政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由市司法局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行政辅助人员。
三、招聘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本次计划招聘司法行政辅助人员20名(见附件1《明光市司法局公开招聘司法行政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
四、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28日以后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处理的,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正在服刑的人员;
3.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6.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的,解聘的辅助人员;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明光市司法局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明光市司法局公开招聘司法行政辅助人员公告于2021年12月21日起在明光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8日至12月30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逾期不予补报。
3.报名地点:明光市司法局4楼402办公室(原明光市爱婴大楼)。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和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报考人员网上下载填写《明光市司法局公开招聘司法行政辅助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签署诚信承诺意见。提交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其中一张贴在报名表上)。
6.报考人员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对少数紧缺岗位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经明光市司法局研究同意后,可按2:1开考。不足开考比例规定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人员一经确认报考岗位,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可于2021年12月31日工作时间到明光市司法局4楼402办公室改报其他岗位。
7.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8.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9.笔试人员务必于2022年1月4日至1月5日工作时间(上午 8 :00一 11 : 30 ,下午 15 : 00 一 17 : 30 )持有效身份证和缴费发票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10.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等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明光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三)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申论》两科。
2.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两门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3 .笔试时间和地点:2022年1月8日(周六)。具体安排为:
09: 00 —10: 30 《综合知识》
11: 00 —12 : 30 《申论》
笔试地点设在明光市内,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综合知识》和《申论》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
4.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明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5.笔试成绩为《综合知识》(占50%)与《申论》(占50%)合成成绩。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成成绩需达到60分。低于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聘用。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四)面试
1.面试工作的组织。面试工作由明光市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
2.面试的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与应变协调能力、服务意识、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面试分值为100分。
3.面试的人员范围。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为确保用人质量,面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明光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合成确定,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明光市司法局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申论》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由明光市司法局组织,由两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和考察后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从体检和政审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明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符合条件的,签订聘用合同。
参加本次招聘进入面试且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未被聘用的人员纳入后备人选库,自招聘工作结束之日起,在一年内若出现人员缺额,可从后备人选库中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直接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六、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笔试考前14天内有外省旅居史的考生,须在入场时提供本人实际参加的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安徽省范围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报告原件或皖事通-安康码-核酸检测电子报告)。
2.笔试当天,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出示“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绿色行程卡”等,经现场查验符合要求、测量体温正常后入场参加考试。
3.参加笔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在考点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七、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明光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有关面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明光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查阅。
咨询电话:0550-8806006 联系人:董泽铎
监督举报电话:0550-8157016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明光市司法局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