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2022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到“国事”,父母们开启了“依法带娃”的时代。
1月3日,“中国父母进入依法带娃时代”冲上微博热搜榜第一位。
2021年1月、8月和10月,经过全国人大三次审议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于10月23日正式表决通过。该部法律分为六章五十五条,分别从家庭责任、国家支持、社会协同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未成年人监护人和社会对家庭教育应当承担的责任进行了划分和规定。这是继《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新版《未成年人保护法》后,又一部教育领域的重磅法规。
《家庭教育促进法》主要有哪些内容?
《家庭教育促进法》一共分为了6章,主要的内容为家庭责任、国家支持和社会协同、法律责任以及附则等方面,是一部指引性的法律。
1、家庭教育的规范概念是什么?
《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对其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
2、孩子犯错,家长会受处罚吗?
《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据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3、父母该用怎样的方式教育子女呢?
《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时,应当关注孩子生理、心理、智力的发展状况,要尊重其参与家庭事务和发表意见的权利,合理运用以下方式方法:
(一)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
(二)共同参与,发挥父母双方的作用;
(三)相机而教,寓教于日常生活之中;
(四)潜移默化,言传与身教相结合;
(五)严慈相济,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并重;
(六)尊重差异,根据年龄和个性特点进行科学引导;
(七)平等交流,予以尊重、理解和鼓励;
(八)相互促进,父母与子女共同成长;
(九)其他有益于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方式方法。
不仅仅是这些,《家庭教育促进法》还要求父母应当与中小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社区密切配合;在未成年人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重要时段要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
04、家庭教育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根据《家庭教育促进法》,家庭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家国情怀;培养良好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和法治意识;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确保身心健康等。
值得注意的是,在家庭教育工作经费上,《家庭教育促进法》也有明确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制定家庭教育工作专项规划,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和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将相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家庭教育促进法》还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分居或者离异的,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阻碍另一方实施家庭教育。
未成年人的父母分居或者离异的,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阻碍另一方实施家庭教育。
家长拒不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怎么办?
专家透露,在一审稿中,针对家长拒不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明确了罚款、拘留等惩罚措施,但在后续审议过程中,此条被删除。该法律中提到的对家长的批评教育、劝诫制止、予以训诫等措施,与其说是惩罚,不如说是纠偏,帮助家长更好地开展家庭教育。
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后,遇到“不合格”的父母,相关部门应当怎么做?多地已经发布实施的“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和开出的“家庭教育指导令”提供了经验。
在四川泸州叙永县的全国首个涉诉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刘某和张某夫妻俩正在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双方因为离婚纠纷导致13岁的女儿产生厌学情绪,不间断逃学,父母处于放任状态,老师多次家访劝其返校无效。于是,承办法官向这对夫妻发出了“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指派两名家庭教育指导师对其进行指导。
这部家庭教育促进法尽管比较“温和”,但同样对公检法机关发现父母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的情形作出了规定。2021年10月21日,江苏淮安清江浦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原告周某、赵某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双方决定将刚出生的小女儿送由他人抚养。后经朋友介绍,被告朱某夫妇从赵某处将女婴带回抚养。事后,原告双方关系有所缓和,对送养小女儿一事感到后悔,多次与被告协商将孩子送还,但被告不同意。双方诉至法院后,经过调解,被告同意将孩子送回原告处,原告给予一定经济补偿。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庭庭长 吴然:经过我们审理查明,他们并没有到民政部门进行合法的收养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父母不得对未成年子女进行非法送养,所以我们对两原告发出了首份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我们联合妇联部门,聘请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导师,对其二人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希望他们能在这次事件中吸取教训,也知晓法律的规定,在今后的过程中能够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
中国政法大学未成年人事务治理与法律研究基地副主任 家庭教育促进法立法专家顾问 苑宁宁:当你家庭教育遇到困难,遇到问题,甚至是家庭教育出现了严重的失职的时候,我们的政府是要进行干预的。这种干预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个是软的干预,一个是硬性干预。所谓软的干预就是,你家庭教育过程当中遇到困难、遇到问题的时候,你不知道如何解决的时候,你可以主动向我们政府提供的家庭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来寻求帮助,当你出现了严重的家庭教育失职,导致孩子出现了比如说违法犯罪、严重不良行为,这时候政府和我们的司法机关要强制你父母接受相关的家庭教育指导。
家庭教育指导师会成为新风口?
值得注意的是,《家庭教育法》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知识,在孕期和未成年人进入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重要时段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
据此,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被认为是校外培训的“新风口”。据新京报,一些学科类培训机构也转型进入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有机构甚至预测,我国今后几年内至少需要460万名“家庭教育指导师”,年收入可达15万元至50万元。
但“家庭教育指导师”果真会成为年入数十万的“金饭碗”吗?
《家庭教育促进法》确定的家庭教育指导,是面向家长的,而不是面向学生。因此,机构培训家庭教育指导师,主要有三种对象。
一是幼儿园、中小学老师,通过培训,让他们懂得如何对家长进行家庭教育指导。这类培训可提升教师的职业化、专业化能力,推进“家校共育”。
二是社会工作者。《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专业队伍,加强对专业人员的培养,鼓励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这类人员势必需要专业培训,具备指导家长进行家庭教育指导的专业知识、能力。
三是机构从业人员。有的机构会开展面向家长的家庭教育指导业务,这类人员也需要有系统、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导培训。
但是,不管是哪一类“家庭教育指导师”,都不太可能成为年入数十万的“金饭碗”。因为,《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家庭教育指导机构不得组织或者变相组织营利性教育培训。也就是说,面向家长开展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必须坚持公益属性,不能逐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