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大附一院医生2次误判致我流产,法院判决不公逼我走上绝路!天理何在!
2020年在我怀孕22周+4天时,6月18日早上我感到身体异样肚子微疼,8点20分在网上挂中科大附一院(安徽省立医院)南区产科副主任门诊号(因为我肚子有点疼,也比较谨慎,并没有挂普通医生的号),10点多到医院报道就诊,看诊医生当时是李xin医生,在简单的询问后,未做任何病历记录的情况下,说我身体没有异常问题,感受到的不舒服可能跟天气有关系,听到医生说没事后我就走了,三天后在6月21日下午我仍然觉得肚子异常不适,不放心之前的医生检查后再次去中科大附一院(安徽省立医院)南区看病,当时挂的是主任门诊,仍然是这个李xin医生给我看病,她说上次给我看了,没有什么异常,在我的强烈要求下,给我做了分泌物常规检查,拿到报告后李xin医生说没有什么问题,于是我又回家了。6月23日凌晨1点多,睡觉中我突然胎膜早破,到医院急诊后,被告知羊水流出过多,不建议保胎,要进行引产!!!可是宝宝在我肚子里还在动呢,所有的产检都告诉我你是那么的健康,我真的无法接受这个结果!!!
在此之前,怀孕5个多月我按时正常产检,(胎儿B超、NT检查、血常规、微量元素、无创DNAplus,都有三甲医院的报告单)胎儿发育均显示为正常,自怀孕起并无任何不适和保胎情况。
我当时整个人都懵了,为什么两次肚子不舒服看诊,李xin医生跟我说都是正常现象,也不给我做个对症的孕产检查呢?就这样把我打发走了,且没有做任何病历记录。孩子没了,我当时心情极度悲伤抑郁在网上发布事情经过,李xin医生发短信威胁我说我也是有家庭住址的,怎么了?您对我一个去看诊的孕妇不尽责任难道还要曝光我的家庭住址吗?还是要曝光我什么?大主任啊,我是去看病的!!!
好!那我们走司法程序解决,我花了2万元律师费,9000元鉴定费,1212元案件受理费,于2021年12月31日拿到了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判决书,等了一年半!就等到这个法院判决(如下图)医院说医生把病历写在了我的产检手册上,我提交了在社区建卡并带唯一编号且完好无损无修改的产检手册给法院,法院让我证明这个产检手册的唯一性,我怎么证明,要问卫健委吗?你们给正常的初孕妇建几次卡要发几个产检手册???我相信每个孕妇建卡都是有记录的,后法院又说医生给我看完病,我得要求医生给我写病历,是我的过错!我一个有疼痛的孕妇,再李xin医生告知我身体属于正常情况下,还要提醒一下李xin大主任记得给我写病历吗?!明明就是没有对我做任何救治措施,您又能写出什么呢?!!!
我身心受到重创,所有的证据还在法院,现在上诉我想还会有源源不断的律师费、鉴定费、案件受理费,我真的没有过多的精力和财力再去等所谓的法院这样的判决,我现在只想请各位法官和好心的律师帮帮忙,看看我这个案件到底该怎么判!替我主持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