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山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合肥市关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方案》(合财综〔2019〕912号)精神,现将申报合肥市2020-2021年度社会工作专业高校应届毕业生从事社会工作奖补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蜀山区社会组织
二、申报条件
注册地为蜀山区的社会组织于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吸纳社会工作专业高校应届毕业生从事社会工作,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含一年)。
三、奖补标准
按每人每年9000元的标准。社保连续缴纳不足1年的,不予奖补;社保连续缴纳满1年、不足整年的,奖补金额按月计算。
四、申报材料
社保缴纳证明、毕业证书、社会组织法人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奖补申请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
五、注意事项
1.因申报该奖补须满1年社保,本次申报指社会组织吸纳2019、2020年当年度毕业的社会工作(注:专业名称即为社会工作)专业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与“进入本单位时间”同一年的,即视为“应届毕业生”。
2.请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须在2022年3月1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蜀山区人社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管理中心(蜀山区民生大厦1803室),所有原件查验后返还。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至邮箱:1227641234@qq.com。因初审、公示和上报等程序有时间要求,请抓紧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3.申请人应诚信申报,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另,已享受补贴的部分不再重复享受,如发现弄虚作假、虚报谎报的,取消申报资格,并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联系人:徐景晨
联系电话:0551-65597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