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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税!六安市振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被罚40.2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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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3-02 09:35:36
3月2日,据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六税二稽罚﹝2022﹞4号,六安市振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少计收入,少缴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对该房企少缴的营业税359032.12元、增值税226727.62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0973.24元、印花税11230.40元、城镇土地使用税176587.55元,拟处以50%罚款。罚款40.227551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