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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讯,合肥优哈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
二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肥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给予合肥优哈食品有限公司罚款432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日期: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