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从信用安徽行政处罚公示信息获悉,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3座煤矿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被宿州市应急管理局通报处罚。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芦岭煤矿 1.Ⅲ4轨道上山掘进工作面粉尘传感器吊挂地点距离掘进工作面大于30m;2.Ⅲ1022工作面电瓶车司机携带的便携仪检测仪有效期至8月2日,已过期未检。 宿州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煤矿处以3.8万元的罚款;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桃园煤矿 II1044辅助运输巷掘进工作面放炮喷雾、净化喷雾装置、耙矸机均距工作面超过60m,不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宿州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煤矿处以1.9万元的罚款;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朱仙庄煤矿 1.8106采煤工作面收作,7月14日工作面铺网结束,8月13日施工出架通道结束;2.III3采区矸石转载联巷掘进工作面第一部皮带机头2m皮带擦风筒;3.884机巷石门揭露顶煤现距煤层法距1.0m,未按措施要求施工超前骨架支护。 宿州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煤矿处以6.8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