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信用合肥网站显示,长丰北城中西医结合医院安排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医疗救护员资格证的人员王勇随120急救车对患者进行院前医疗急救工作违反了《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予以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使用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从事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016年修改版)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规定,长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对长丰北城中西医结合医院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