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蚌埠市市场监管局相关科室联合执法支队成立6个检查组,开展涉疫药品价格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加强防疫药品及用品价格监管。此次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出动执法人员435人次,检查零售药房641家次,其中3家涉嫌存在违法行为。
据了解,此次监督检查以药店为重点,现场检查了以连花清瘟为代表的新冠病毒治疗常用药品及抗原检测试剂的购进票据、进销价格、销售记录等。严厉打击借疫情之机,哄抬涉疫物资价格、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捆绑搭售等价格违法行为。
查处情况如下:
1、蚌埠市高新区某大药房有限公司,2022年11月15日,连花清瘟胶囊(0.35g*24粒)采购价格为8.55元/盒,采购数量30盒。2022年12月2日,连花清瘟胶囊(0.35g*24粒)采购价格为11.50元/盒,采购数量50盒。在2022年12月3日之前销售价格为15元/盒,进销差价率分别是75%、30%;2022年12月3日以后分别以25元/盒销售8盒,30元/盒销售10盒,进销差价率分别是117%、160%。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政策规定,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
2、某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蚌埠体育路二店涉嫌捆绑销售连花清瘟胶囊。
3、某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蚌埠胜利路店涉嫌捆绑销售连花清瘟胶囊。
目前上述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一旦查实将依法严处。蚌埠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紧盯防疫药品等民生领域违法行为,并再次提醒各相关经营者,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依法实行明码标价和价格公示制度,不得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捆绑销售、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价格欺诈,切实做到诚信守约,合规经营,自觉维护市场价格和公平竞争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