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肉制品等2类食品12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21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亳州市长隆优鲜商贸有限公司涡阳华都小区店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安徽福乐万家超市有限公司(合肥)销售的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