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初,黟县市场监管局在例行检查时发现一家咖啡店擅自规定入店客人必须最低消费15元,其行为违反了《黄山市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条例》第十二条“餐饮经营者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额,不得以包间费、开瓶费等方式变相设置最低消费额”的规定。该局依据相关规定对其作出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
今年初,我省部署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执法行动,对餐饮外卖、婚宴、自助餐、酒店、单位食堂等未明示适量点餐、诱导过量点餐等行为,从严从速查处。
近日,郎溪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前往郎溪县飞鲤镇温馨家园食堂开展检查,发现餐厨废弃物回收桶内的剩饭剩菜较多,与就餐人数明显不符。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该食堂存在浪费现象,且未制定防止食品浪费措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相关规定,对这家食堂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反食品浪费法》明确,“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或者由服务人员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是否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是检查重点之一。肥西县一家土菜馆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日前,该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了警告的行政处罚。
省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会向执法对象讲解相关法律,帮助其深刻认识违法行为并积极整改到位,同时,紧盯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宣传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