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金条、不砍价格,出手还特别阔绰,这样奇怪的客人,开店这么久也是第一次接待。”据金店柜员回忆,4月5日21时许,两名头戴帽子,面戴口罩的男子进店后开口称要替公司购置一批黄金,价值约160万元,但当柜员为其介绍黄金饰品款式时,男子却没什么兴趣。“对方在购买过程中表现异常,只对金条克重和库存感兴趣,且要求分批次刷卡支付。”
接到线索后,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责任区刑警三队民警刘煜、岳童、杨玉超等人经过初步研判,发现两名男子极有可能是洗钱团伙成员,并于第一时间赶往现场。
经过严密布控,最终在商场附近将嫌疑人杨某、罗某抓获,现场收缴黄金2298克,涉案手机3部,银行卡5张。
警方调查确认,两名男子买黄金的钱都是赃款,是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的被骗资金,这些钱经过层层转移,最后汇入了这5张银行卡,一经到账,杨某、罗某就会迅速地买入黄金,为诈骗团伙洗钱。
当天上午,两人已经在庐阳一家金店内购买了40万元黄金,藏于一公厕内。
目前,犯罪嫌疑人罗某、杨某对自己帮助他人购买黄金洗钱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两人均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冻结涉案银行卡60余万元,成功带破10余起电信诈骗案件。目前,针对罗某、杨某的上游等其他涉案人员及违法所得来源的侦查工作,正在进一步进行中。
“如今诈骗分子转移不法资金越来越困难,而黄金价格高、易出手,有些人就打起了用黄金‘洗钱’的主意,将不法资金转给跑腿者,用来购买大量黄金,又将黄金迅速转手卖出,再把‘洗白’后的钱款通过非法渠道转给‘上家’,从中赚取非法利益。”办案民警刘煜介绍,通过购买黄金的方式将诈骗来的钱财变成合法收入,是一种典型的“洗钱”手法。
民警提醒,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银行卡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信息,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洗钱”等违法犯罪提供便利,均属于违法行为,希望广大群众时刻保持警惕,避免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帮凶”。
同时,警方要求广大金店、珠宝店、手机店的商户也要提高警惕,在销售期间如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警。(记者 张毅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