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来了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知
已移交的小区配套幼儿园
必须办成公办或普惠园
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在全国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摸底排查和清理整治工作,让我们一起来看有哪些好消息!
小区幼儿园需为公办或普惠园
一是解决规划不到位和建设不到位问题。对没有规划小区配套幼儿园或规划不足,或者有规划但建设不到位的,要求各地严格依标配建幼儿园,通过补建、改建或就近新建、置换、购置等方式予以解决。
二是解决移交不到位问题。对小区配套幼儿园没有移交给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各地限期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已挪作他用的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收回。
三是解决使用不到位问题。对已移交的小区配套幼儿园,要求各地必须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要求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办成公办园的,要做好机构编制、教师配备等方面的工作;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的,要加强资质、管理能力、卫生安全及保教质量等方面的审核,并做好扶持与动态监管工作。
即将开始全面排查
一是全面排查。要求各地以区县为单位开展全面摸排,针对规划不到位、配建不到位、移交不到位、使用不到位等情况,分别列出清单,建立台账。
二是全面整改。要求各地根据摸排出的问题,从实际出发,认真制订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按照“一事一议”、“一园一案”的要求,逐一进行整改。
三是监督评估。对各地自查、摸排、整改等环节加强督导、监督和评估,针对关键环节适时进行抽查,对落实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地区进行通报。
划定治理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