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合肥巴黎春天小区的业主,我们位于顶楼的房子从2017年漏水至今,物业却不管不问,我们一家人每日生活在其中,每天回家就看到乱糟糟的局面,严重影响生活质量。
小区D17顶楼的房屋顶面及墙面出现了大面积的渗漏,导致装饰层开裂脱落,尤其是卧室顶面有混凝土已成粉末状掉落,暴露出锈蚀的钢筋。
我们在2017年10月就曾联系物业管理处,但无人上门,在2018年再次报修,依然无人查看;直至2019年在合肥12345上进行投诉,才有两人于2019年元月20日来家里查看,并拍照,结果说此问题较为严重,费用较高,物业公司没有专业人员维修,也不可能承担费用来维修,业主可以自己出钱找专业人员来维修;第二天物业管理处人员来电说情况已了解,鉴于房屋渗漏问题较为严重,又过了保修期,不属于物业公司服务范围;如果动用维修基金,业主可以去房产局咨询和提交申请,需要物业公司协助,只要物业公司能够做到就会协助的,但从以往经验来看,合肥市没有动用维修基金成功的案例,而且时间周期非常长,望业主自己解决问题。
对于上述情况,作为一个普通百姓,有几点疑问:
1、物业公司到底能服务什么?业主房屋渗漏都可以不管不问;作为弱势个体能怎么办?
2、从物业公司人员口中的信息来看,合肥市的公共维修基金是无法动用的,那么当初拿房时缴纳的维修基金到底到哪去了,为什么不能动,要什么样的条件的才能动呢?
3、公共维修基金的动用是业主自己去房产局申请吗?还是物业公司为主体去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