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市蜀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内两家邻几便利店经营过期食品的行为作出处罚。安徽邻几便利店有限公司金寨南路店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脆烤曲奇可可扁桃仁味”,合肥市蜀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1.没收违法所得7.5元; 2.罚款5000元。安徽邻几便利店有限公司金寨南路二店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的“啃馋你袋装烤鸭掌辣味46g”、“啃馋你袋装烤鸭翅根辣味70g”,合肥市蜀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依法1.没收违法所得25.5元; 2.罚款 5000元。
近日,合肥市蜀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内两家邻几便利店经营过期食品的行为作出处罚。安徽邻几便利店有限公司金寨南路店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脆烤曲奇可可扁桃仁味”,合肥市蜀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1.没收违法所得7.5元; 2.罚款5000元。安徽邻几便利店有限公司金寨南路二店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的“啃馋你袋装烤鸭掌辣味46g”、“啃馋你袋装烤鸭翅根辣味70g”,合肥市蜀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依法1.没收违法所得25.5元; 2.罚款 5000元。
2022-08-02
近日,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反映巢湖文一拖延赔偿,关于巢湖文一公司开发的‘锦门高第小区’施工,造成相邻12户居民住宅严重损坏问题,我本人已经第三次向省长平台反映,再再再次请求省领导给巢湖地方一点压力,要求他们尽快帮助解决问题,12户居民居住在具有很大安全隐患的住宅内非常担心。合肥市人民政府回复:经核实,您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主要原因是该项目基坑支护工程施工没有严格按照方案施工,造成支护措施局部失效。巢湖市住建局已责令该项目停工整改,同时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予以通报,并记不良信用记录。关于房屋沉降位移、墙体裂缝问题。巢湖市住建局、卧牛山街道会同市相关部门、文一地产公司多次对接协调。6月23日,经卧牛山街道、西圣社区及12户居民的共同见证下,文一地产公司选定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监测站作为本次房屋问题的鉴定检测单位,7月13日将经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监测站审核定稿的鉴定方案发至主管部门、社区及12户居民,待各方对鉴定方案无异议后,立即组织开展鉴定工作。前期,文一地产公司已对受损房屋进行司法公正保全,通过前期保全资料与现场实际情况前后对比,目前房屋情况稳定,故无需再次做司法公正保全。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监测站正对该处房屋受损情况进行结构安全鉴定,待鉴定完成后,将根据鉴定结果确定赔偿方案。
2022-08-02
随着群众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市民对健康生活品质的追求也在同步提升,在家门口健身成为不少市民共同的愿望。近日,安徽一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建议有条件的机关单位、企业可以选择在周末或者节假日向市民免费开放健身场地。 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建议开放单位内部体育设施。“领导留言板”截图 该网友表示,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紧缺与用地紧张的矛盾日益突出,因此他建议,机关单位、企业如果有体育场所和设施,比如篮球场、网球场、足球场、健身器材等,可以在周末及节假日向市民免费开放。”同时,该网友提出,场地如果涉及到安全管理问题,可加设围栏等,平时关闭;涉及设备维护费用的,可给予必要补贴。“这样做,投入不大,效果不错,既能提高现有设施利用效率,也能减少重复建设,最终受益的是普通市民。”该网友说。 安徽省体育局回复。“领导留言板”截图7月28日,安徽省体育局对网友留言进行回复表示,安徽省委、省政府对推动健身场地全面开放共享十分重视,2022年6月,安徽省发改委、省体育局联合印发了《安徽省构建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任务分工方案》:一是提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带头开放可用于健身的空间,做到能开尽开;二是已建成且有条件的学校进行“一场两门、早晚两开”,提出对体育设施进行安全隔离改造,确保新建学校规划设计的体育设施符合开放条件,鼓励学校体育设施对社会开放,实行免费和低收费政策;三是支持第三方对区域内学校体育设施开放。据了解,今年以来,安徽省出台多项政策和工作方案,努力推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现群众在家门口健身的愿望。2022年5月,安徽省将“快乐健身行动”列入10项暖民心行动,聚焦群众居住小区完善群众身边健身设施。2023年底基本实现小区健身设施全覆盖;推动“口袋公园”“百姓健身房”建设,满足群众多元化健身需求;在推动健身场地全面开放共享方面,重点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实施体育场地“一场两门、早晚两开”,新建学校按开放条件设计、建设体育场地设施。指导省教育厅制定出台《学校体育场地开放补偿办法》等政策措施,推动学校体育场地开放。 安徽省体育局表示,感谢网友对体育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省体育局将进一步丰富完善群众身边的健身设施,不断满足群众多元健身需求,切实增强群众对体育的获得感幸福感。
2022-08-02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26期) 近期,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肉制品、粮食加工品、蔬菜制品、糕点等5类食品13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36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见附件),发现的主要问题是质量指标和其他污染物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部门已经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宣城市宣州区翌升餐饮店使用的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宣城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二、安徽小菜园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宣城国购广场店使用的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宣城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三、郎溪忆品鲜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安徽循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农家咸肉,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2022-07-29
近期,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糕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等9类食品55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52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见附件)。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合肥铁路工程学校洁超食堂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I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新站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2022-07-29
7月25日,有群众反映,合肥的武空烘焙店用货拉拉车辆运面包、糕点去门店销售,担心存在食品安全卫生隐患。7月28日上午,合肥市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约谈了辖区武空烘焙店负责人,下一步会继续关注该武空烘焙店的食品卫生安全情况。对于群众的担心,合肥市庐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会跟进约谈商家。
2022-07-29
据警方微信号消息,当好平安“守夜人”,守护人间“烟火气”。根据全国公安机关夏夜治安巡查宣防集中统一行动安排,7月22日至24日,安徽公安机关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三天的夏夜治安巡查宣防集中统一行动。行动期间,全省公安机关出动警力10.07万人次、车辆2.22万台次,发动群防群治力量5.76万人次,排查整改安全隐患6129处,提高见警率、管事率,提升群众安全感。 ▲芜湖镜湖警方特巡防大队、滨江派出所民警联合武警在步行街进行驻点治安巡逻防控,守护百姓平安度夏。 以巡护安,加强重点部位巡查。深入研判夏季夜晚治安形势特点,认真分析警情案件特点,全省公安机关针对性设立2015个卡点,盘查人员21.54万人次、车辆16.19万台次,抓获现行违法犯罪人员3477名、在逃人员230名,形成强大震慑、确保治安秩序良好。 ▲7月24日晚,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南门派出所民警对辖区重点场所人员身份进行核查。 以查除患,加强重点场所清查。“突击式”“地毯式”“拉网式”清查4.95万个重点娱乐服务场所、巡查1.02万个重点部位,排查整改安全隐患6129处,查处酒驾575起、醉驾244起、“炸街”扰民行为80起,进一步清除社会面安全风险隐患。 ▲7月22日晚,在马鞍山大华广场,一场由公安民警自编自演的反电诈、防范养老诈骗情景剧文艺演出正在热闹上演。 以宣促防,加强安全防范宣传。以群众“看得见、容易懂、记得住”的方式,设置2823个宣防点、发放47.97万份宣传资料、播放2.57万条宣传视频,累计向366.02万名群众同步开展反电诈、反盗窃、防溺水、防火灾、拒醉驾、拒赌毒等安全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群众守法自觉和安全保护意识。 ▲7月22日,当涂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在统一行动中成功在环城马路附近抓获姜某某等3名利用拉车门盗窃嫌疑人。 全省公安机关将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关切,深入推进“百日行动”,牢固树立“防为主、防为上,查隐患、除隐患,不出事、再出彩”理念,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依法严厉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违法犯罪,大力整治社会治安乱点和问题隐患,坚决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让平安之花在江淮大地绽放,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022-07-28
7月23日,安徽阜阳。网友发帖称一火锅店店内厕所抽水桶上,写着“手动高潮”,这一火锅店厕所标语被质疑侮辱女性。对此,该火锅店工作人员回应称,是老板自己写的,算是店里的装修特色。属于一种恶趣味,要看个人的接受能力,当玩笑话看就可以。店里没有用这种字眼去攻击女性、针对女性的意思。
2022-07-25
记者从安徽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7月23日至24日,安徽交警“畅安4号”全省集中统一行动之农村地区违法载人专项整治将启动。行动期间,安徽各地交警将深入广大农村地区道路,严查严处货车、摩托车、电动三轮四轮车以及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持续开展进村入户宣传,提高农村地区群众交通安全出行意识,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安徽交警提醒:当前正值农忙时节,农业生产活动集中,农作物运输频繁。广大农村地区群众外出务农时,切勿贪图方便搭乘违法载人车辆。时刻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放在首位,务农路上不“误”安全!
2022-07-22
据人民网“领导留言板”7月21日消息,针对安徽芜湖无为市“御龙湾”小区居民强烈建议“玉龙湾”公墓更名的留言,芜湖官方回复称,当地已具文至无为市民政局,将拟建的玉龙湾公墓名称改为静安园公墓。网民7月4日在人民网向安徽省芜湖市市长留言称,强烈建议更改“玉龙湾”公墓名称。其称,听闻无为市福渡镇招标公墓建设,命名为“玉龙湾”,我们御龙湾小区人都惊呆了,这是什么操作?这以后打车说去御龙湾,就到了“玉龙湾”,那可太吓人了!请关心老百姓生活,谢谢。芜湖市政府办公室7月20日作出回复称,网友反映无为市福渡镇拟建设的玉龙湾公墓名称与御龙湾小区同音的问题,芜湖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要求无为市政府认真办理。接到反映的情况后,无为市福渡镇政府已第一时间具文至无为市民政局,将玉龙湾公墓名称改为静安园公墓,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工作人员已与网民联系,反馈了有关情况。
2022-07-22
瑶海大窑湾拆迁搁浅? 近日,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咨询大窑湾交通厅宿舍拆迁问题。信件内容:去年6月虞书记亲临大院并做出重要指示,要求市区联动抓紧启动原则,难度极大也要列上日程,同年八月街道也让居民签拆迁意见并入户测量面积,宣传政策和补偿方式,大院居民也积极配合街道自发组织志愿者协助街道做动员工作,使得同意率很快达到百分之九十六,很多居民都已经搬家,甚至部分人都交了购房定金,这一晃又过了几个月,五月底拆迁指挥部停止办公,我们连咨询进程的人都没有了。请问书记目前到底是什么状态,霉雨季节来临,老百姓担惊害怕的日子又来了,真的等不起了,希望政府高度重视尽快启动整体拆迁。瑶海区回复如下:前期,大窑湾旧城更新项目已完成一轮意见征询工作,受群众改造同意率等因素影响,原征迁方案难以实施。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区相关部门拟对该片区危房进行处置。目前,胜利路街道正在开展危房处置意见征询等工作。您如有疑问,可向胜利路街道(电话:64293725)咨询。
2022-07-18
7月16日讯,据信用安徽公开信息显示,滁州万桥绢云母有限公司因未进行2017年度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安排劳动者董吉力和王友林在能接触到矽尘的接装工岗位工作,但未按规定组织劳动者董吉力和王友林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已经对劳动者生命健康造成严重损害。滁州市南谯区卫健委依法作出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天眼查APP显示。滁州万桥绢云母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11-06,注册资本为1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董吉胜,经营状态为存续,工商注册号为341100000093396,注册地址为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大柳镇滁定公路(市大柳精制米厂内),经营范围包括绢云母粉及其他非金属矿产品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2-07-16
为扩大公交线网覆盖面,填补公交服务盲区,更好地服务市民乘坐公交车出行,合肥公交自7月24日起优化调整306路、127路、683路公交线路走向及停靠站点;另因在涡阳路与金池路路口调头存在安全隐患,532路公交线路走向及停靠站点24日起也有调整。 306路公交停靠站点:肥东停保场、肥东火车站、站北路、光荣院、排头社区、县政府南门、排头村、县地税局、草坎、盛世家园、经开区管委会、康瑞科技、祥和路、高升学校、横塘拐、西岗、大树郢、临大路口、花神郢、窦小郢、王岗西、龙江路口、龙岗停保场;返程时,306路公交车停靠龙岗停保场、龙江路口、板桥河、王岗北、窦小郢、花神郢、临大路口、大树郢、西岗、高升学校、祥和路、康瑞科技、经开区管委会、盛世家园、草坎、县地税局、排头村、县政府南门、排头社区、光荣院、站北路、肥东火车站、肥东停保场。 532路公交线路走向:调整为循环线,即从“天长路公交站”发车,途经长江东大街~明光路~长江东路~寿春路~宿州路~明光路~北一环路~阜阳路~临泉路~嘉山路~北二环路~阜阳路~涡阳路~金池路~虞乡路~嘉山路~新蚌埠路~明光路~宿州路~寿春路~长江东路~铜陵路~长江东大街,抵达“天长路公交站”。 532路公交停靠站点:天长路公交站、三十八中、大东门、逍遥津、三中、劳动村、明宿路口、双岗北、绿都花园、一里井、跃进村、凤嘉路口、大富绿洲、板桥河立交桥、化工研究院、探矿厂、美景人家、阜涡路口、金池路、金灵路口、新华印刷公司、大富绿洲、凤嘉路口、跃进村、嘉新路口、明宿路口、劳动村、三中、逍遥津、大东门、三里街东、铜江路口、铜陵新村西、天长路公交站。 532路公交服务时间:天长路公交站6:00~19:00。 127路公交线路走向:从“瑶海停保场”公交首末站发车,经皇藏峪路~天水路~铜陵北路~新海大道~新蚌埠路~明光路~宿州路~寿春路~阜阳路~阜南路~宿州路~明光路~新蚌埠路~新海大道~铜陵北路~天水路~皇藏峪路,抵达“瑶海停保场”公交首末站。 127路公交停靠站点:瑶海停保场、瑶海停保场、陆郢(路中岛式站台)、礼铜路口(路中岛式站台)、馥邦广场、兴华苑、钱大郢、禹洲中央城、七里塘小学、七里塘镇、鸭林冲、贺小郢、南陵、安徽轻工商城、明宿路口、劳动村、三中、百花井东、百花井北、劳动村、明宿路口、安徽轻工商城、南陵、贺小郢、鸭林冲、七里塘镇、七里塘小学、禹洲中央城、钱大郢、兴华苑、馥邦广场、礼铜路口(路中岛式站台)、陆郢(路中岛式站台)、瑶海停保场。 683路公交线路走向:从“火车站北广场”公交首末站发车,经胜利北路~北二环路~武里山路~天水路~九顶山路~沱河西路~埇桥路~淮南路~汲桥路~宝湾一道~清莲路,抵达“宝湾国际公交站”;返程时,683路公交车从“宝湾国际公交站”发车,经清莲路~宝湾二道~汲桥路~淮南路~埇桥路~沱河西路~九顶山路~天水路~武里山路~北二环路~胜利北路,抵达“火车站北广场”公交首末站。 683路公交停靠站点:火车站北广场、瑶东社区、季大圩、钱大郢、澥河路、鑫昊站、天武路口、蚌天路口、萧天路口、彩虹蓝光、天九路口、淮合小学、淮合花园北、万淮路口、淮九路口、淮天路口、淮奎路口、淮汲路口、宝湾二道、宝汲路口、宝湾国际公交站;返程时,683路公交车停靠宝湾国际公交站、宝湾国际城、宝汲路口、淮汲路口、宝湾国际、淮奎路口、淮天路口、淮九路口、淮合花园北、淮合小学、天九路口、彩虹蓝光、萧天路口、蚌天路口、鑫昊站、澥河路、钱大郢、季大圩、瑶东社区、火车站北广场。 683路公交服务时间:火车站北广场6:30-20:00,宝湾国际公交站6:30-20:00。
2022-07-15
安徽一建设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在“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投标文件,违反开标规则,事后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被拒。近日,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合同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系原告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事宜,维持宣州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要求返还28万元投标保证金的诉讼请求。 2021年9月,宣城市某开发区管委会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发布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规定投标保证金28万元,并明确约定了投标保证金退还及不予退还的条件。网上不见面开标是近年来宣城市为持续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充分运用虚拟化、数字证书和云直播等信息化手段,将传统的开标过程迁移至网上,投标人无须到达会议现场,招标人、投标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只需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即可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质疑和在线回复等操作,达到和线下开标相同效果的新型招投标方式,对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市场主体全面参与投标竞争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安徽某建设公司提交了投标文件,缴纳了28万元保证金,并在投标函中明确其已知悉该工程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2021年10月11日9时,招标活动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开始,规定投标企业须在3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412家公司通过网络远程参加开标。安徽某建设公司等3家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同年10月21日,宣城市某开发区管委会向安徽某建设公司发出工程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告知函,称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安徽某建设公司将宣城市某开发区管委会及第三人招标代理机构诉至宣州区法院,提出系电子开标系统繁忙、卡顿导致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并非其自身原因造成,请求法院判令被告退还其缴纳的28万元保证金。 为了快速解决纠纷,维护招投标市场的公平、公开、公正秩序,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前往“不见面开标大厅”平台服务机构、安徽某建设公司进行实地调查,了解不见面开标的程序及技术方面相关知识。经过数次实地调查和严密的法庭调查,结合被告提供的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公告窗口内容、实时互动窗口内容、解密窗口内容打印件等进行分析认证,查明当时不见面电子开标系统未出现系统异常情况,且除安徽某建设公司等3家公司外,其余409家投标人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安徽某建设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在投标过程中开标系统出现异常,也未曾反映系统故障、进行咨询及采取其他措施等情况。法院认定安徽某建设公司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系自身原因导致。根据案涉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一审法院依法判决驳回安徽某建设公司的诉讼请求。 安徽某建设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宣城中院提起上诉。宣城中院经过调查取证,确认该建设公司未在招标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系其自身原因导致,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2-07-15
近日,据信用蚌埠消息,蚌埠禹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15时30分时52分时在位于迎河路东侧、燕南路北侧和悦居项目内两栋配电房未按照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审批图纸进行施工影响城市规划实施,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蚌埠市高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决定对该单位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的罚款,即罚款35064.5元。
2022-07-13